最近走访客户现场发现一些问题,很多客户的现场使用的气体都是工业气体,包装后保鲜期短、产品过了保鲜期有很大的刺鼻的气味,很影响产品的品质。特查略相关资料,简单介绍下工业气体与食品级气体的区别:
食品级二氧化碳 GB10621-89 99.5 油份不得检出,气味无 ,性状:无色、无臭、有酸味、不可燃气体物性:密度1.977kg/m3(0℃、气体)、1.101kg/m3(-37℃、液体) 熔点-56.570℃;沸点-78.40℃;临界温度31.10℃;临界压力7.38Mpa 用途:冷冻食品、饮料、焊接、色谱份析。工业二氧化碳未经过任何杂质及有害物脱除,内含有氢、酸、硫、苯等有害及致癌物质,长期食用,对人体产生巨大伤害甚至致死亡,严禁用于食品及医药。
食品级氮气是指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企业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符合GB29202-2012标准所生产出的氮气。食品级氮气在食品生产中一般作为加工助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氮气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氮气生产许可。国家GB 2920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氮气》明确规定了氮气的感官要求、理化要求等内容。因此食品生产企业必须选用食品级氮气,外购氮气必须选择具有食品级氮气生产许可的供货商,企业使用制氮机自制氮气的也应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氮气生产许可证后方能生产和使用。食品级氮气有别于工业氮气和高纯氮,氮气按照国标根据纯度不同,可以分为工业氮气,纯氮和高纯氮。工业氮气和高纯氮不能直接用于食品生产中,只有经过认证的食品级氮气才可以直接用于食品生产。
国标对食品生产用氮气的明确规定颁布前,有部分食品厂家采用制氮机制氮,部分厂家外购专业气体公司的液氮供应,也有少部分用量少的厂家采用瓶装气使用。目前根据最新的国家食品安全法,氮气为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应用,必须使用食品级氮气。氮气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氮气生产许可,企业使用制氮机自制氮气的也应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氮气生产许可证后方能生产和使用。